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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见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正从里面走出来。
啧!好一个俊朗的小伙子!
佘珍珍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,瞧那身高,跟吴四保有得一比,往那儿一站,脊梁挺得笔直。
再看那双腿,裹在熨帖的西裤里,又长又直,走路时带着股说不出的利落劲儿。
偏偏生得白白净净,脸上没半分江湖气,鼻梁上架着副黑框眼镜,镜片后的眼睛亮得像淬了光,斯文里透着股说不出的英气。
这等样貌身段,真是把“帅”字刻进了骨头里!
佘珍珍心里像有只猫爪子在挠,痒得她恨不得立刻扑上去,把这小伙子嚼碎了咽进肚子里。
等等,怎么瞧着有点眼熟?
她眯起眼,手指在下巴上轻点着,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圈。
哦!想起来了!这不是之前在大西路67号李斯群公馆里见过的小帅哥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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