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>
可以说,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是立法基础,《文化产业振兴规划》是战略提升,《指导意见》是具体落地。
这是一个从宏观立法到中观战略再到微观操作的完整闭环。
《促进法》从法律层面确立产业的地位与规则;
《振兴规划》将电影纳入国家经济战略布局,赋予其拉动内需的新使命;
《指导意见》则提供了可执行的行动方案,如城镇影院建设、数字化改造等。
三者共同标志着国家对电影产业的发展,从“放任生长”转向了“顶层设计、系统扶持”的新阶段。
从千禧年以来的21世纪的前十年,中国电影的发展如火如荼,从体量、题材、国际影响力等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繁荣。
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电影人,我很高兴在《球状闪电》杀青之际、在《阿凡达》席卷全球之际,看到这样一份《意见》的出台。
万事俱备,东风已至。
各位行业同仁,这就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时代,共勉吧!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